關于2014年關稅對鉍類相關產品關稅修改的通知
2013-12-17 08:28:23 來源: 瀏覽次數(shù):0
銦鉍鍺分會訊,2013年12月11日《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2014年度關稅涉及鉍、鉍類產品的稅則號及調整內容如下:
其中,我國將對未鍛軋鉍(稅則號ex81060010)執(zhí)行1%進口暫定稅率,低于3%的最惠國稅率。此外對稅號32.06下其他類細分出“以鉍化合物為基本成分的顏料及制品”;增列稅目“以釩酸鉍為基本成分的顏料及制品”(稅號3206.4911),最惠國稅率6.5%,普通稅率35%。
此外根據(jù)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qū)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yōu)惠協(xié)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對原產于埃塞俄比亞、貝寧、布隆迪、厄立特里亞、吉布提、剛果、幾內亞、幾內亞比紹、科摩羅、利比里亞、馬達加斯加、馬里、馬拉維、毛里塔尼亞、莫桑比克、盧旺達、塞拉利昂、蘇丹、坦桑尼亞、多哥、烏干達、贊比亞、萊索托、乍得、中非、阿富汗、孟加拉國、尼泊爾、東帝汶、也門、薩摩亞、安哥拉、塞內加爾、尼日爾、索馬里、老撾、緬甸和柬埔寨等38個聯(lián)合國認定的最不發(fā)達國家以及已于2013年2月自最不發(fā)達國家名單中畢業(yè)但仍處在過渡期內的瓦努阿圖和赤道幾內亞,共40個國家的部分產品實施特惠稅率。